房产交易中,一般情况下签署了合同后就不能解约,否则按照合同条款会有相应的赔偿,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买方可以解约呢?
1、承租者主动提出购房
如果卖方在卖房前没和承租人商议,就与买方签订了合同,那么承租人在此时提出购买房屋的话,根据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房屋的规定,那么该房产便无法继续进行交易,买方可以解约。
2、房屋共有人未同意出售房屋
买房前一定要核实清楚该房屋是否存在房屋共有人,房屋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无法交易,合同无效。因为在共有人未明确表示同意之前,合同效力待定。
3、卖方刻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
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凶宅、漏水严重等,包括周边有变电站、垃圾处理站等嫌恶设施,如果卖方未提前告知,买方可以申请撤销合同。
4、房屋被查封
被查封的房产,无法进行交易,贸然支付房款,可能面临无法解封、解封后仍无法过户,最终导致钱房两空。家家顺承诺,签前查封,费用先行垫付。通过家家顺交易的二手商品房,在签署《二手房买卖及居间服务合同》当天前即已被查封而家家顺未核实和告知的,家家顺承诺先行垫付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同时全额退还佣金。
5、卖方超过合同约定不交房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交房期限,但是卖方未能在约定的交房期限交房,那么买方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