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
定金指的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可以担保合同履行,证明合同成立,有预先给付的性质,也可属于违约定金。房屋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
订金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
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一般情况下,视作预付款。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如果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认筹金
“认筹”就是开发商在房源正式对外出售前,制定“筹号”,购房者可以通过缴纳“认筹金”拿得筹号,也就是获得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也叫“解筹”,选中房屋后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但是“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回笼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现金流,也可以从认筹的情况预估现场销售情况。
诚意金
诚意金即意向金,二手房交易中购房者看中了某套房屋后,为了能确保购房者可以优先购得,会让购房者缴纳部分诚意金,以向业主表示购房者自己购买此房的诚意。如果后期合同正常履行,那么诚意金会转为房款的一部分,如果后期未能成交,那么会如数退还该费用。
温馨提示:乐有家收取的每一笔费用都会出具盖有乐有家公章的收据,在此提醒切勿私下转款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