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将房产赠与给孩子分为婚前房产和婚内房产赠与过户两种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通知,将对个人无偿赠与住房的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印花税,以防止房屋买卖双方利用假赠与行为。直系亲属赠与不用缴增值税费,非直系亲属赠与则需要缴增值税费。
父母赠与子女房产过户准备的资料
1、房产证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小孩户口簿(家庭户和非深圳集体户要首页);
4、结婚证(任意一本,复印结婚证的三面);
5、产权人要到场;
6、赠与公证书;
7、经地税免税通过的免税通知单;
(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1、身份证、房产证、户口簿、结婚证上的姓名、生日和身份证号要一致,否则要开证明。
2、所有区域户口簿上婚姻状况须与实际一致;其中罗湖区、南山区非深户集体户须提供户首页;龙华家庭户须提供户口簿户主页、非深户集体户要提供户首页。
3、因时效性及各区免个税要求不同,关于代理人是否需要卖方本人身份证原件;是否需要卖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已婚房产证上为一人产权时,是否需要配偶到场签字等问题,具体以各不动产登记中心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