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交易支付的合同都会对滞纳金进行约定,只是一般不称之为滞纳金,而是违约金。在我国法律中,合同滞纳金中不存在的,现在合同法只规定违约金、定金、损害赔偿的责任。在合同中约定滞纳金中得不到法律支持的。滞纳金属早期时银行常用的计算迟延还款责任的方式。因此,卖房合同上滞纳金的规定大多值得是买房合同上违约金的规定。
具体违约金计算方式以买卖双方协商为准,中介机构会给予一个建议。例如乐有家卖房合同上对于违约金的建议如下:
1、如卖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义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以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卖方逾期履行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转让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如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义务,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如买方逾期履行超过十五个工作日的,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没收定金或要求买方支付转让总价款20%的违约金;
3、买卖双方延期向居间方支付佣金的,须以成交价的3%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向居间方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如买卖双方避开居间方成交或未经居间方同意解除合同的,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成交价3%的佣金。若因买方或卖方原因导致交易无法完成的,居间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佣金,已收取的佣金无须退还,不足部分由违约方支付。如支付费用方为守约方,守约方可直接向违约方追偿。
若买卖双方对违约金有别的想法,可以在签合同前提出,再将最终确定的计算方式写在附加条款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