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常见于各种合同协议之中,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房屋买卖合同中常见的免责条款主要有两类:
1、不可抗力。根据我国《合同法》,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应当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另外,在法律另有规定时,即使发生不可抗力也不能免除责任,在此主要是指迟延履行后的责任。
此外,对于不可抗力免责,还有一些必要条件,即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履行不能之时,债务人须及时通知债权人,还须将经有关机关证实的文书作为有效证明提交债权人。
2、其他法定免责事由。守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我国《合同法》第119条对此有所规定。此外,当事人还可协议约定其他免责事由,但必须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购房者需要留意的是,免责条款主要用以免除某些情况下当事人须付的责任,所以签订合同前也要看清楚免责条款,避免出现一些理应承担的责任也被纳入其中,由此衍生出后期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