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房屋交易需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同时鼓励市民将旧的房产证换不动产登记证。对于这个问题大家还是比较迷茫的,特别是对于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换不动产登记证流程、土地使用证被收如何办理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等不是特别的清楚,下面就让我们具体的来了解一下吧。
新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办理,即申请更换不动产权证书书流程:
权利人提出申请、到指定经办机构提交材料(国土局需收回相应旧的土地证和房产证)、有关部门进行实地查看和内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登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书。
1、不动产登记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依申请的不动产登记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相关的机构完成不动产的登记环节后,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申请人证书或者证明。
2、去哪里登记?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3、多套房是否需要领多个证?
不需要。不动产权证书书分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式。不动产登记原则上按一个不动产单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书,采用单一版版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多个建设用地使用权或一户拥有多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将其集中记载在一本集成版的不动产权证书书,一本证书可以记载一个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4、是否一定要换新证?
不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换”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依法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工作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5、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书有何不同?
根据国土资源部官方介绍,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
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不动产权证书的封面为红色,证书的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里面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