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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江门超4500人的新建小区至少配建一所幼儿园

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9-01-04 08:54 来源:南方plus客户端

摘要:日前,江门市出台《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2月1日起,江门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区和旧城区改造工程需按规划配套建设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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