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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闻头条 更新时间:2019-06-01 09:23 来源:搜狐焦点徐州站
摘要:记者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徐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将从6月1号起实施。根据《办法,6月1号起,我市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可以组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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