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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不需再到现场办理

作者:新闻头条 更新时间:2019-07-17 09:46 来源:搜狐焦点中山站

摘要:网上备案不需要到现场办理了,只要通过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和资金监管平台上传合同、客户资料等相关内容,就能通过网上备案申请,方便开发商办理备案手续。

“网上备案不需要到现场办理了,只要通过中山市房地产交易和资金监管平台上传合同、客户资料等相关内容,就能通过网上备案申请,方便开发商办理备案手续。”昨日上午,中山市房地产交易与资金监管平台正式上线,正邦置业总经理助理吴永艳告诉记者。

市住建局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中山市房地产交易与资金监管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上,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和注销备案业务必须在交易平台上提交申请,网址为http://113.106.13.237:81。与之前不同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业务将单独办理,不再与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合并办理,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合同签约及网上备案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业务成功后,不再核发相关的备案证明。

为规范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市住建局将中山市商品房网签备案流程及相关环节进行了新的规范,中山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将通过交易平台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通过交易平台,上传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电子文本、双方身份证明、书面合同的签字盖章页面扫描件等申请材料,并提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申请,由市住建局进行网上审核。对符合合同网上备案条件的,交易平台将自动设为“已备案”状态。

只有已办理合同网上备案和已缴交首期款的商品房,才可以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若注销备案,则需要向交易平台提交申请,同时需要商品房买卖双方当事人前往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事务中心商品房备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业务,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注销备案业务成功后,不核发相关的注销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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