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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1广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出炉!深圳要做的26件大事

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21-05-08 10:51 来源:楼市大事

摘要:更大力度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着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优化发展;支持汕头、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

四、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和创新生态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35.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工作措施: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以及2021年建设工作要点。出台《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2年)》,编制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南沙科学城总体发展规划。举办大湾区科学论坛。成立国家实验室建设与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支持国家实验室及在粤相关基地建设与保障政策,推进广州实验室落地建设,筹建粤港澳大湾区量子科学实验室,组织开展第一批省实验室考核评估、3年建设期省级财政补助核定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省实验室同步投入核定。制定《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意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实质性建设,争取新型显示、第三代半导体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建设。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王曦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等配合。


36.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规划方案,组织实施第三批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扩大省市、省企联合基金规模,完善多层次基础研究投入体系。在信息光子、新材料等领域启动新一轮部省联动实施重点专项。制定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2021—2023年)三年行动方案,在芯片设计与制造、工业软件、现代种业、生物安全等领域组织新一批研发项目。


分管省领导:王曦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37.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工作措施:制定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行动。制定实施链长制的若干措施。实施战略性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出台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量子科技“十四五”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争取韶关、阳江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争取梅州、揭阳高新区顺利通过以升促建考察。


分管省领导:王曦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配合。


38.实施重大人才工程,优化创新生态。


工作措施:出台省重大人才工程组织实施方案。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银龄专项”,推进人才、项目、平台一体化建设。实施“湾区人才”“乡村工匠”人才工程,借助人才计划、重点实验室、博士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引进一批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来粤发展。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落地,提升省创新创业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推进产业技术研究与转化联合体建设。


分管省领导:王曦部门分工:省科技厅牵头,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配合。


五、坚定不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


39.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场会,以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产业集群推进协调会。制定《关于支持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引进建设的若干措施》《关于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编制湛江、珠海-江门、汕头3个大型产业园区规划,制定支持大型产业园区建设有关政策,举行大型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启动仪式。举办2021世界超高清视频产业发展大会。举办第九届中国手机设计大赛暨2021中国5G终端全球创新峰会、第六届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投资贸易洽谈会。


分管省领导:王曦、孙志洋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国资委、统计局、能源局等配合。


40.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强芯工程实施方案》。争取新创建1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筹建3—5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100家左右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进2—3个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开展工业创新成果推广对接活动,建设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示范区。新增布局一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研究院,争取创建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开展行业领军企业培育行动,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


分管省领导:王曦、孙志洋部门分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科技厅等配合。


41.打好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推进集聚区土地盘整、产业再造、环境整治、安全管理等工作,打造一批生产、生活、生态深度融合的现代产业园区。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王曦、孙志洋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42.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工作措施:推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推进重点产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企业质量攻关和群众性质量创新活动。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加强重点领域检验检测平台、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推进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建设工作。优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布局。完善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实施产业计量中心“扩量提升优服”计划。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工作。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部门分工: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林业局、版权局,省法院、检察院,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等配合。


43.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工作措施:出台《关于加快我省数字化发展的意见》。成立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制定2021年工作要点。编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国家枢纽节点和数据中心集群建设方案,推动全省数据中心科学合理布局、绿色低碳发展。出台《广东省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举办2021中国工业互联网大会暨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大会。加快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主要城区5G网络规模化建设,启动700M 5G网络建设。推进5G行业应用。推动出台《广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建设广州和深圳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王曦、孙志洋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广州、深圳市政府,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司法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配合。


44.加快发展海洋产业集群。


工作措施:制定全面建设海洋强省意见。编制《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用好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基金。持续推动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示范区建设,加快培育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分管省领导:林克庆、许瑞生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等配合。


45.实施海上风电领跑工程,推进海上风电场建设。


工作措施:出台省支持海上风电项目有序开发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争取国家将粤东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并出台专属经济区海上风电项目开发管理办法。加快新增海上风电场址资源摸查,修编省海上风电规划。召开全省海上风电现场推进会。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建成投产装机容量400万千瓦。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孙志洋部门分工:省能源局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46.大力发展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平台和远洋渔业,推动渔业产业转型升级。


工作措施:出台加快推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支持水产种业、深远海大型智能养殖平台、远洋渔业发展和渔港经济区建设。召开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百万亩池塘升级改造现场会,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推进广东广远渔业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六、更大力度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着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快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47.推动珠三角核心区优化发展。


工作措施:编制广州、深圳、珠江口西岸、汕潮揭、湛茂五大现代化都市圈发展规划。出台支持佛山、东莞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开工建设“澳门新街坊”综合民生项目,加快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修编惠州环大亚湾新区发展总体规划。编制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区建设方案。支持中山对接珠江东岸加快培育新兴支柱产业。支持肇庆新区建设粤港澳特色合作平台。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48.支持汕头、湛江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汕头、湛江加快发展的政策文件。建立健全广州与湛江、深圳与汕头深度协作机制。加快推进汕头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汕头规划建设一批重大公共文化设施,推进南澳岛生态旅游区创建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建设宝钢湛江钢铁、巴斯夫(广东)一体化基地、廉江清洁能源、乌石17-2油田群开发项目等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湛江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建设。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市政府,省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能源局等配合。


49.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工作措施:出台支持北部生态发展区加快实现绿色发展的政策文件。编制《珠三角地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对口帮扶协作发展规划》,依托新一轮对口帮扶机制,提升北部生态发展区产业平台的创新能力、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50.发展绿色矿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实施绿色矿业发展五年行动方案》。成立绿色矿业发展领导小组。编制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制定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深加工产业结构目录。加快组织基础地质调查和重点矿种勘查工作。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配合。


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51.加强耕地保护。


工作措施:制定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方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全省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工作会议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分管省领导:许瑞生部门分工: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52.开展农田整治提升。


工作措施:开展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制定《广东省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6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7万亩,把符合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推进撂荒耕地整治和土地流转。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承接承包撂荒地,开展托管经营服务。加强撂荒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复耕复种。建立健全农田建设及信息监测体系。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水利厅等配合。


53.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工作措施:建设若干跨县集群、特色产业和功能性现代农业产业园。召开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现场会议,推进第二轮产业园建设。支持河源灯塔盆地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实施水产品区域性公共品牌创建行动,开展第二批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举办2021世界数字农业大会。推动阳西、连山、罗定等数字农业试点(示范)县建设。推进省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和数字农业产业园建设。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局、农科院等配合。


54.落实“米袋子”“菜篮子”工程。


工作措施:制定《2021年广东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分解下达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召开全省春耕生产会暨支农服务下乡活动。开展2019—2020年度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及美丽牧场示范创建,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现代化养殖场(小区)和不少于10家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强非洲猪瘟等动植物重大疫病疫情防控。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省农科院,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等配合。


55.实施粤强种芯工程。


工作措施:出台《广东省打好种业翻身仗行动方案》《广东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支持广东种业集团做大做强。推进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总部和分中心建设。加强畜禽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广州国家现代农业科创中心建设。建设农作物/微生物种质资源库、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建设广东省农作物种质资源数字化及共享平台、农作物表型组学平台。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财政厅,省农科院等配合。


56.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


工作措施: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升工程。组织申报一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推进省、市、县各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培育认定。组织参加全国农业龙头企业100强和专项10强遴选推介活动。推进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指导各地创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实施家庭农场负责人提升计划。实施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双百双千工程”。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供销社,省农科院,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证监局等配合。


57.开展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带建设工程。


工作措施:引导整县整镇整村提升乡村风貌,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风貌带。编制多规合一、简约实用的村庄规划。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召开全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和规范管理工作现场会议。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建立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推进农村破旧泥砖房整治。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消防救援总队等配合。


58.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试点开展镇域品质提升行动。


工作措施:出台《推动广东省镇域品质提升(小城镇高质量建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完善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推动市政道路、污水处理、供水、燃气等设施向国家重点镇、省中心镇和近郊村延伸,推进国家重点镇、特色小城镇和省中心镇建设。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部门分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59.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工作措施:下达2021年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任务,压实地市责任。争取中央车购税补助,加强资金保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提升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加强农村改厕产品质量和施工质量监管。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实施千村示范引领,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作,新增保障农村集中供水200万人。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文明办等配合。


60.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加快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工作措施:推进珠海市金湾区延包试点,开展评估总结。扩大农村承包地流转奖补省级试点,探索土地碎片化整治新路径,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等配合。


61.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贯彻实施意见》。出台《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引》,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财政激励政策,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成效激励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完善涉农项目库系统。推进农业保险工作,优化财政补贴政策。争取中央特色农业保险奖补试点。打造普惠金融户户通。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牵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等配合。


62.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工作措施: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立项建设。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在梅州、江门市,阳江市阳东区、清远市佛冈县、揭阳市揭东区启动开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改革试点。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63.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


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为农服务生力军行动计划》。召开全省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在韶关、江门、肇庆3个地级市和新兴、台山、英德等16个县(市、区)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公共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试点。


分管省领导:陈良贤部门分工:省供销社牵头,相关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等配合。


64.推进乡村治理,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创建。


工作措施:制定《2021年全省乡村治理工作要点》,召开全省乡村治理工作现场会,协调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试点。争创一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开展第二批省级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与省文明镇村、民主法治示范村联审联建机制。总结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乡村治理经验做法,建立省典型案例库。


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乡村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配合。


65.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工作措施:召开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制定《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广东省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组团式驻镇帮镇扶村,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分管省领导:叶贞琴部门分工:省扶贫办牵头。66.大力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召开全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议,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我省民族地区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3+1”帮扶机制和省及有关市、县专班,推动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取得实效。


分管省领导:覃伟中部门分工:省民族宗教委牵头。


67.做好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工作。


工作措施:制定《新阶段加强东西部协作工作的实施方案》《广东省2021年东西部协作工作要点》,召开东西部协作推进会议。省党政代表团赴协作地区调研并召开高层联席会议。召开广东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制定《广东省“十四五”对口支援西藏林芝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广东省“十四五”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和兵团第三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下达2021年援藏援疆项目投资计划。省党政代表团赴西藏新疆考察对口支援工作。会同黑龙江省制定《2021年度黑龙江省与广东省对口合作重点工作计划》,召开省对口合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省领导赴黑龙江省考察对接两省对口合作工作。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叶贞琴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扶贫办牵头,对口支援工作由省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对口合作工作由省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68.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高水平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


工作措施:制定《广东省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2021年度工作要点》《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实施方案及省级支持事项》。召开省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分管省领导:林克庆部门分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广州、清远市政府,省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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