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查看全部成交信息
请使用微信扫码
乐有家 > 房产资讯 > 新闻聚焦 > 正文

未写入合同中的精装交付,能否获得法院支持?来看珠海案例

作者:湾区动态 更新时间:2022-05-20 09:44 来源:房天下珠海

摘要: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交付条件为毛坯交付,但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已约定好以精装房交付,装修价款计入购房款中,且双方并未另行签订装修合同。如今,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购人欲解除购房合同,却遭房地产公司拒绝。双方各执一词如何判定?

+1 点赞

上一篇:多图看懂:大湾区适婚青年的购房画像

下一篇:5月20日大湾区楼市早读丨总理罕见表态,五月政策能出尽出

卖房 我要卖房或出租 APP 扫码下载APP
小程序 扫码进入小程序
淘房 淘房超人 关注 我关注的房源
对比

暂无可对比的房源

去找房 >
房源对比 最多一次对比四套房源 清空
免打扰 开通免电话打扰 工具 税/贷计算器 进度 查询交易进度 真伪 查询房源真伪 大学生租房免佣金 名企 合作 反腐 倡廉
提意见 意见反馈 顶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