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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湾区动态 更新时间:2023-06-06 09:33 来源:房天下珠海
摘要:《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是承租社会住房纳入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统计住房的在保对象,其子女按照相关政策就近入学。在保家庭如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缴交租金的,由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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