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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多城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肇庆市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

作者:湾区动态 更新时间:2024-08-15 11:19 来源:财联社

摘要: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120平方米以下。以同地段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广东省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8月30日。根据公告,房源征集拟在肇庆市各县(市、区)中心区域,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以同地段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拟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项目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优先选择整栋或整单元、可实现封闭管理未销售的项目:(一)性质为住宅或公寓,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二)已取得竣工备案证明;(三)权属清晰可交易;(四)项目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清晰;(五)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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