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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于房地产开发

作者:湾区动态 更新时间:2024-11-13 12:01 来源:咚咚地产

摘要: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收回收购土地,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收回收购的土地原则上当年不再供应用于房地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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