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生活中,水管漏水、家电故障、墙面开裂等维修问题十分常见,而维修费用该由房东还是租客承担,往往成为双方扯皮的焦点。很多租客误以为“住进来后所有损坏都该房东管”,不少房东则觉得“东西是租客用坏的,就得租客自己修”。其实,维修责任的划分有明确依据,既不偏向任何一方,也不是“一刀切”,核心看损坏原因、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核心原则:合同有约定,优先按约定来
租房本质是一种合同关系,维修责任的首要划分标准,就是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也是后续解决纠纷的首要依据。
现实中,不少租赁合同会明确列明维修责任,比如“租赁期内,家电自然损坏由房东负责维修,人为损坏由租客承担”,这种约定清晰明了,双方只需按约定执行即可。但要注意,若合同约定“无论何种原因,维修费用均由租客承担”,这类条款可能因加重租客责任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租赁合同中未提及维修责任,就需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划分,这也是常见的情形。
房东的责任:房屋“先天问题”和“自然损耗”需担责
房东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符合居住要求,因此因房屋本身质量问题、自然损耗导致的维修,费用通常由房东承担。这一点,《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常见的房东责任情形的包括:房屋主体结构损坏,比如墙面、屋顶开裂、墙体渗水;水电管线老化导致的漏水、断电,像老旧管道锈蚀漏水就属于这类;房东配备的家电、家具因使用年限过长自然损坏,比如用了五年以上的冰箱压缩机故障、空调滤网老化不制冷;房屋防水、门窗密封等基础设施损坏,影响正常居住。
租客遇到这类问题时,应及时通知房东,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维修。若房东怠于维修,租客可自行维修,保留好维修发票和凭证,后续凭票据向房东追偿,还可要求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
租客的责任:人为损坏和不当使用要自负
租客作为房屋的实际使用者,需妥善保管房屋及附属设施,因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坏,维修费用需自行承担。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损坏和不当使用、疏忽大意造成的损坏。
典型的租客责任情形有:使用家电时操作不当,比如将远超额定容量的衣物塞进洗衣机导致电机烧毁,或暴力开关冰箱门造成门体变形;忘记关水龙头导致房屋泡水,损坏地板、墙面;随意打孔、拆卸家具家电,造成不可逆损坏;未及时清理下水口,导致堵塞进而引发管道故障;因疏忽导致房屋内物品损坏,比如忘记关窗导致雨水浸泡墙面。
还有一种情况需注意,租客未经房东同意擅自改装房屋或家电,即便改装后正常使用,若造成损坏,维修责任也由租客承担。曾有租客为方便使用,擅自改装空调线路导致短路损坏,最终自行承担了全部维修费用。
特殊情形:这些情况需灵活划分
除了上述两种常见情形,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结合实际灵活判断责任归属。
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比如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及设施损坏,双方通常互不承担责任,损失一般由房东自行承担,除非合同另有约定。若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损坏,比如邻居漏水波及房屋,应由实际侵权的第三方承担责任,租客可协助房东向第三方追偿。
另外,一些小额、易损耗的维修,比如更换灯泡、水龙头密封圈等,虽属于自然损耗,但考虑到操作简单、费用较低,通常由租客自行负责,这也是行业内的普遍惯例。
避坑提醒:做好这几点,避免维修扯皮
想要避免维修责任纠纷,租赁双方只需做好简单几步。入住时,双方共同检查房屋及家电、家具的状态,拍照留存,明确哪些是原有损坏,在合同中注明,避免后续推诿。
遇到维修问题时,及时沟通并留存证据,比如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维修照片和发票,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的关键。租客不要擅自进行大额维修,需先通知房东协商;房东也不要拖延维修,以免造成损失扩大,否则可能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租房维修责任的划分并不复杂,记住“约定优先,无约定看原因”即可:自然老化、房屋本身问题找房东,人为损坏、不当使用自己扛。双方多一份理解,明确各自责任,能让租房生活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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