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日前面向辖区企业公开受理人才安居住房补租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11月21日前申报。此次补租对象为南山区2016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申报条件是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在南山区的企业(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的企业及高尔夫、房地产类企业)。
采取发放货币补贴的方式
企业类别划分为:总部及重点企业;现代服务业及现代农业;区政府年度重点引进企业;国家、省、市、区获奖科技企业;中小创新型科技企业;中小型文化创意企业;科研院所;“领航人才”所创办企业或社会组织,只能按一种类别申报。
人才安居住房补租采取发放货币补贴的方式,每套住房补贴标准为20000元/年。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人才住房补租的企业,请于申报时间内,登录南山区企(事)业人才住房信息申报系统(http://nsrcaj.szns.gov.cn),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上传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
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评分标准》,对企业的资格、材料分别审核、打分、排序,并根据补租资金的额度确定2016年度人才安居重点企业住房补租名录。补租企业名录在区政府官方网站、各行业主管部门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南山区住建局或南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企业可同时申请住房配租及补租
南山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及分配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企业可同时申请住房配租及补租,申请配租及补租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人才规模的30%(其中配租额度不能超过人才规模的5%);主管部门根据总量控制原则,结合企业配租及补租的申请额度进行调配。领取补贴的企业,不得将补租资金挪作他用,应按要求发放给本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该人才不得同时享受住房定向配租和住房补租。此外,实行诚信申报制度,各企业对本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企业实行住房专员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事宜;各企业还应将本企业人才住房补租的条件、程序以及结果等情况在本企业内公示。
如果企业存在把关不严、虚报瞒报以及违规使用资金等行为,经核实将取消住房补租资格及收回资金,同时按《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罚,且未来3年内不再受理违规企业以及违规个人的人才安居相关保障申请。
咨询电话:南山区住建局:26493808,26493908,26013209,26665542;南山区企服中心:86601295;南山区经促局:26542671;南山区科创局:26565794;南山区人资局:86199403;南山区文产办:26542728;南山区发改局:26979315;系统技术支持:0755-33300201。
转自: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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