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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保护线内工业用地 严禁改为居住用途

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8-03-19 09:23

摘要:为规范全市工业保护线管理,保障工业发展空间,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制定了《东莞市工业保护线管理办法》。

 为规范全市工业保护线管理,保障工业发展空间,东莞市城乡规划局制定了《东莞市工业保护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绿地、广场、租赁型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公共利益需要外,严格限制线内工业用地调整为其他用途,尤其是不得调整为居住、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目前,该《办法》正在征求公众意见。

  全市工业保护线总规模不低于365平方公里

  工业保护线是指为保障工业、仓储、港口用地(工业用地)发展空间,经市政府、市人大批准公布的,需要严格控制和保护的工业用地范围线。工业保护线分为工业红线和工业蓝线。工业红线是为保障城市产业长远发展而确定的,符合城市规划的工业用地保护线;工业蓝线是为稳定城市一定时期内工业用地总规模,将已改变规划用途的现状工业用地择优划定的工业用地过渡线。

  此次市城乡规划局公布的《办法》规定,全市工业保护线总规模不应低于365平方公里,保护线内工业用地的面积不得低于保护线总用地面积的70%。工业保护线根据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导向,按照“总量控制、集中连片、保大放小、分类定策”的原则划定。

  《办法》明确,基础较好、集中连片的产业园区;市、镇重点产业园区、产业集群用地;市、镇重大产业项目、倍增试点企业、骨干企业等对镇街、园区经济和产业发展有重大保障作用的工业用地;位于“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产业保障区内的工业用地等应划入工业保护线范围。

  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要求,并结合全市工业发展情况,原则上每隔五年由市政府对全市工业保护线管理工作进行整体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对工业保护线进行修订。

  保护线内允许适量布局新型产业用地

  按照该《办法》,工业保护线内以制造业用地为主,除因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绿地、广场、租赁型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等公共利益需要外,严格限制线内工业用地调整为其他用途,尤其是不得调整为居住、商业等经营性用途。鼓励现有工业项目在符合城乡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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