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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山居住的四类人可自愿缴存公积金?市民6月10日前可提出意见

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8-05-26 09:20 来源:中山日报

摘要:年满18周岁在中山居住的下列人员,包括: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台港澳人员、外国人,在校大学生等四类,可自愿缴存公积金。市民6月10日前可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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