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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高新区118亩地块商住地股权转让,转让底价3.17亿

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8-11-14 09:11 来源:青岛锐理

摘要:城投高新区118亩地块商住地股权转让,转让底价3.17亿

据青岛产权交易所披露:青岛城投地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高新佳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50%股权,底价为3.17亿,保证金为3.17亿。其资产为高新区78455㎡商住地,合计约118亩,此次转让涉及权益土地约59亩。信息披露起止时间2018年11月07日至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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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13年12月27日通过拍卖方式竞得位于青岛高新区出口加工区配套产业区、程港路北侧、十一号线东侧的商住用地,土地面积78455㎡,容积率1.8,规划建筑面积141219平米。成交总价14122万元,成交楼面地价1000元/㎡,折合单价120万/亩,溢价率12.86%。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13年的出让文件,该宗地应配建限价商品住房不少于12710㎡,不少于150套,可售面积销售合同均价3500元/㎡,所建限价商品房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公开销售。

地块上的住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06]37号文件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青政发[2006]28号)等现行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宅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住宅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交易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2、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标的全部交易价款。同时受让方需一次性代标的企业清偿自2018年6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以标的企业总负债的50%(即人民币9268.33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息上浮20%计算的债务利息。

3、标的企业依法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用途分别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标的企业已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用地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规划建设开发房地产小区并按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期限为2016年1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4、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受让方负责操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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