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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指导价新规下月起施行 高明暂未决定是否调整价格

作者:新闻头条 更新时间:2019-04-02 09:31 来源:佛山日报

摘要:规定自5月1日起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其中最高一级收费为2.70元/平方米·月。

市发改局日前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定自5月1日起执行新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其中最高一级收费为2.70元/平方米·月。

  不少市民担心,高明是否会跟进上调物业政府指导价。对此,记者昨日从区发改部门获悉,高明是否要跟进仍未确定,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中。市民可留意发改局网站消息。

  根据市发改局最新印发的文件精神,从5月1日起,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将按服务级别和服务内容实行菜单式组合定价。其中,物业服务内容将分为综合管理服务、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公共秩序维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五大类。每一大类都由基本服务和分级服务构成,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可根据实际服务内容和与之对应的收费标准自由组合。

  自由组合后,按照文件规定,物业最高指导价将不得超过2.70元/平方米·月,但允许各区在不高于市定最高指导价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另行制定本区最高指导价并向社会公布。

  这一条文引发了不少高明市民关注。据悉,目前高明正在执行的最高指导价为2.47元平方米·月,较市发改局制定的标准低了不少。截至目前,全区范围内按2.47元平方米·月标准,顶格收取物业费的楼盘其实不多。大多数楼盘的物业收费都在2元平方米·月左右,只有近两年才开售的新盘收费才会稍高一些。

  有市民担心,如果高明跟进,上调了物业政府指导价,本地物业公司可能会借机提价,从而增加市民的负担。对此,区发改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回应道,高明是否要跟进目前仍未确定,相关科室正在研究中。但如果有最新消息,会第一时间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公布,建议关注此事的市民留意网站最新发布的信息。

  另外,对于市民关注的物业公司借机提价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物业公司要变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仅要经过半数业主同意,而且该过半数业主占有的建筑面积也必须超过所有业主面积之和的一半才能生效。物业公司单方面宣布变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仅无效,而且违法,市民不必多心。

  该负责人还表示,由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开发的“佛山市物业管理公共事务综合服务平台”已正式投入使用,业主投票表决物业收费变更等事项都可通过此平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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