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来源:东莞阳光网
东莞的普通住宅价格又有了新标准!近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公布2019年第一次调整后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并自今年3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
通知指出,根据各园区、镇街普通住房2018年下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我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镇街(园区)依然划分为三类标准。
记者对比发现,三类镇街的价格标准均比之前有所上调,其中一类镇街价格标准上限为24718元/㎡,上调了1809元/㎡;二类镇街价格标准上限为18451元/㎡,上调了1158元/㎡;三类镇街价格标准上限为14289元/㎡,上调了353元/㎡。
对比之前的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三类标准所涵盖的镇街都发生了变化。一类标准的镇街由原来的16个增加到17个,其中,长安、企石、道滘为一类标准新晋镇街,长安从原来的三类标准调整至一类标准,企石、道滘由原来的二类标准调整至一类标准。
在二类镇街中,由13个调整为12个,其中,沙田、清溪等镇街由原来的一类标准调整为二类标准;三类标准的镇街数量不变,依然是4个,横沥由原来的二类标准调整为三类标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按照目前东莞的相关规定,自2016年2月22日起,普通住房标准不再作为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优惠政策的依据,即它和普通购房者缴纳契税已经无关。普通住房标准主要用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普通住房及其他商品房(含非普通住房)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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