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央行发布公告称,自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这项改变对购房市民到底会有何影响?记者昨日走访银行进行了了解。
央行发布的《关于新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宣布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作为各银行新发放贷款的主要参考,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自然也要从现时的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
这份全文仅8条、700多字的公告一经刊出,立即引发关注。房贷利率到底是上调还是下降呢?记者从银行方面了解到,既有可能降,也有可能升。
按照新规规定,每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都将公布下月LPR。这意味着,如果市民的贷款合同在11月签订,就要按照10月20日公布的LPR加点计算,如果在12月签订合同,计算基准则是11月20日公布的LPR。
以8月20日LPR形成机制改革后的首次报价为例,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按央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 4.85%计,新房贷利率就是4.85%+××点。××点的具体数额下限,可由央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在统一基础上自行确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和客户个人信用风险、资质条件等因素,决定是否还要加点及加多少点。加点的每个“基点”为0.0001,100个基点即1%。
换言之,未来房贷利率是否比现在更高或更低,就得看申请时的具体LPR值和银行加点情况。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按照新规,目前8月首套房贷一年利率为4.25%,5年以上为4.85%,假设各级银行都不加点,则实际利率比原来4.9%下降0.05%,因此利率反而会是更优惠的。
业内专家表示,该政策属于中性,类似之前要求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70%的规定,对购房市民而言也可以进一步解读为利好。“因为如果全社会利率普遍下调,单独房贷上涨,那结果只能是资金都流入楼市,这与当前中央对房地产的定位和期望不符。因此该政策目的应该是平稳房地产预期。”
从长远来看,专家表示,由于利率跟着LPR每个月浮动而变化,房贷利率未来会更加贴近市场定价,以往首套房贷“打折”的时代正式结束。

扫码下载APP
扫码进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