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补充规定)》(下称《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围绕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战略目标,按照“强化导向、以人为本,品质提升、精细化管理”四大理念开展修订完善,并为今后与新的空间规划体系无缝衔接打下基础。本次重点修订了用地开发控制指标,增补了交通市政设施技术规范,充实完善了建筑工程设计标准等。
本次修订还充实完善了建筑设计规则。其中,对建筑物退缩距离、居住建筑间距等计算标准进行简化,尽量做到清晰明确、易于推广执行,为下一步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审查、推动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分离的审批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建筑物的工程设计,增加了住宅建筑,宿舍建筑,商业、办公、科研建筑,教育建筑,工业、仓储建筑等常见建筑类型的单体设计标准。住宅建筑重点加强对低层住宅的限制。工业仓储建筑主要加强建筑形态和结构管控,避免利用工业、仓储项目违规开发“工业房地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修订通过增设公共空间与设施不计容规定,促进建设单位积极配建城市公共空间。一是鼓励配建架空公共空间、架空走廊,提升城市慢行出行条件和环境品质;二是降低部分设施配建负担。开放式消防避难空间、既有房屋加建消防和垂直交通等配套设施不计容积率,鼓励提高建筑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补充规定》还通过提高屋顶绿地折算系数、创新墙体垂直绿化可折算绿地率等方式,鼓励建设单位积极建设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打造环境优美的立体绿化城市。

扫码下载APP
扫码进入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