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布了一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0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针对省人大代表梁士伦关于提请省支持中山翠亨新区发展的建议进行了答复。

该答复函主要针对关于在翠亨新区设立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或跨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赋予翠亨新区与港澳创新合作、规则衔接等方面探索试点的建议,关于支持翠亨新区申报广东省自贸区新片区或纳入扩区范围的建议,关于同步适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高端人才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进行答复。

在“关于在翠亨新区设立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或跨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赋予翠亨新区与港澳创新合作、规则衔接等方面探索试点的建议”中,答复提到:
下一步,将结合翠亨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部署,就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发展、翠亨新区与港澳创新合作、规则衔接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协调,促进翠亨新区高质量发展。
在“关于支持翠亨新区申报广东省自贸区新片区或纳入扩区范围的建议”中提到:
下一步,将结合自贸区政策复制推广,继续支持翠亨新区发展建设,推动翠亨新区与广东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
在“关于同步适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高端人才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中提到:
下一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积极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包括翠亨新区在内的粤港澳大湾区大力引进高端人才,积极落实税收政策优惠,营造有利于人才引进的政策和制度环境,吸引国内外高端人才融入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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