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我区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最高1120元/生•月,最低750元/生•月,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
通知截图
根据通知,从2021年9月1日起,南海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调整为:四星级幼儿园保教费为1120元/生•月;三星级幼儿园保教费为980元/生•月;二星级幼儿园保教费为840元/生•月;一星级及以下幼儿园保教费为750元/生•月。
而新办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在未评星级前保教费按二星级幼儿园标准840元/生•月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南海区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统一釆取“按月收费"的方式收取,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学期(月、学年)收取保教费。同时,全日制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每天服务时间不少于8小时,若公办(集体 办)幼儿园对在园幼儿提供托管服务的,可收取托管费,收费标准为3元/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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