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特区报消息,近日,中共深圳市委印发《法治深圳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科学布局深圳市法治建设工作,形成深圳市法治建设的总蓝图、路线图和任务书。规划提出:
● 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深化强区放权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区、街道三级行政职能。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完善动态清理机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广行政审批领域“一件事一次办”模式。
● 全面开展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新型审判运行机制改革试点。
● 推动建立针对中小企业的重整机制,探索无产可破案件简易退出机制。
● 探索建立“中途之家”,促进刑释、解戒人员更好融入社会。
● 探索完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内适用香港法律和选用香港作仲裁地解决民商事案件的机制。引进国际知名商事争议解决机构,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国际商事调解中心。
● 在上级指导下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改革,在前海实行中国内地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律师事务所联营。高标准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
● 推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支持深圳大学建设高水平法学院,加强法治城市建设理论和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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