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蓬江发布《关于再次优化人才安居政策的说明》,加大对人才住房保障力度,执行有效期至 2022 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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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如下:
(一)放宽《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蓬江府〔2021〕8 号)第十一条第(二)项的人才安居保障范围,允许“生育二孩及以上且只有一套或没有住房的家庭”的各类人才参与配售。 (二)取消参与人才住房配售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毕业生 毕业年限的限制。 (三)获评“2022 年蓬江区教育创新人才”表彰的教师,可直接按照《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蓬江府〔2021〕— 2 —8 号)江门市三级高层次人才标准,按房屋配售基准价 8.5 折优惠购买人才住房。 (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突出获广东省及以上、江门市、蓬江区表彰或通报表扬的人员,可分别按照《江门市蓬江区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蓬江府〔2021〕8 号)江门市一级、二级、三级高层次人才标准,按房屋配售基准价 7 折、8 折、8.5折优惠购买人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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