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地价测算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图源:深圳规自局
在公示的《规则》起草说明中提到,在目前正在制定的深圳保障房政策中,取消了原来的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等住房类型,新增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细分为政府组织配租和社会主体出租两种类型)、共有产权住房等住房类型,同时对保障房的租金、售价水平进行了调整。

▲图源:深圳规自局
这意味着,可售人才房“绝版”已经板上钉钉。
今年1月,深圳住建局联合司法局发布《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多份文件。
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共有产权房和安居房最大的不同在于,安居房可根据相关政策,在满足规定的居住年限后申请完整产权,但共有产权房没有。
同时,征求意见稿指出,已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安居型商品房,继续按照228号令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这一规定被市场解读为:在共有产权房文件正式发布前,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安居房/可售人才房,都按此前的规定执行。
而除了招拍挂的项目外,深圳在棚改领域也有多个可售人才房项目在建中。
据不完全统计,深圳已经动工建设的棚改项目有35个,大约有11个项目规划人才住房,超过8800套房源,大部分项目分布在福田、罗湖和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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