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
东莞
佛山
广州
惠州
江门
南京
清远
深圳
中山 珠海
随时随地了解新房源
作者:湾区动态 更新时间:2023-07-22 11:06 来源:南海发布
摘要:港澳居民在佛山购房的,提供自用、自住的书面承诺可获得购房资格,豁免在本地居住、学习或工作年限证明,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及社保条件。
上一篇:贾康:一二线城市尽快在可能取消的限购、限贷、限价等方面采取实际措施
下一篇:7月24日大湾区楼市早读丨国务院:在超大特大城市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
暂无可对比的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