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7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会议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并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


超大特大城市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在2014年下发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为特大城市。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22年10月公布的《2021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全国共有超大城市8个,为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全国特大城市11个,为杭州、东莞、西安、郑州、南京、济南、合肥、沈阳、青岛、长沙、哈尔滨。
深圳的城中村改造明显提速
近期,深圳的城中村改造明显提速。
2021-2027年,深圳全市将新增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0万套(间),覆盖约350万-400万人。
近期,深圳也正在开展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工作,2023年,全市计划通过城中村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筹集保障性住房5.2万套(间),约占全市城中村租赁住房总量的1%。
为避免提高居民住房负担,深圳城中村保障性住房规模化品质化改造提升主要由政府主导筹集,改造后的租金以不涨为原则,单套租金原则上与改造前基本持平。
2023年,深圳加大力度建设筹集、供应分配保障性住房。“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从原目标54万套(间)提高到不少于74万套(间);按计划分年度组织实施,通过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方式缩短轮候周期。
在《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中,规划期内,全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规模不少于95平方公里。其中,完成综合整治用地不少于45平方公里,完成直接供地10平方公里和空间储备用地40平方公里。
高度重视公共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整备用地供应要向公共住房和租赁住房建设倾斜,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公共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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