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4年,近期中止。
日前,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其中提到,要废止《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这一文件。

换言之,接下来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后,再也无法领取到1万元的津贴。
看到这里,或许大家想要问:已经申请但未领取到的毕业生,还能领取吗?
这一问题,政府做出了回复:关于补贴发放问题,政策废止前已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原政策标准有序核发落户津贴。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全日制本科生落户中山没有了津贴,但还有其他更高学历水平的人才,还能继续领取补贴。
比如《中山市落实青年后备人才待遇实施细则》中提到的:

2022年4月1日以来的在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研究人员可获得12万元研发经费和30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后留在中山工作,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还能享受20万元生活补贴及购房补贴等等。
2022年4月1日以来,用人单位新培养引进的45周岁以下、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可,在中山工作满6个月的博士(不含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可获得20万元生活补贴。
2022年4月1日以来,企业新培养和引进45周岁以下,在中山工作满12个月的全日制硕士、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一次性获得3万元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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