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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的什么行为 会导致买卖合同失效?

作者:乐有家百科 更新时间:2017-07-19 11:08 来源:乐有家

摘要:签合同时,除了留意合同的条款是否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合法利益外,卖方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种行为会使得买卖合同失效。

一,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房屋买卖

包含以下几种:

(1)卖买双方恶意串通,迼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买卖。比如,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监管人,将该无行国能力人的房屋恶意出卖给他人,自己和他人获得非法利益,损害该无行为能力人利益的情况。

(2)违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房屋买卖。

(4)卖方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房屋买卖合同。

(5)享受政府或单位优惠补贴购建的房屋,违反法律规定没有卖给原单位或侵犯原单位优先购买权的。

(6)出卖违章建筑,在国家征用、拆迁范围的房屋的。

(7)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其他房屋买卖。例如为了逃避债务,而进行虚假的房屋买卖。

二,卖方的主体不合格

主要包括:

卖方主体无行为能力,或者临时处于丧失行为能力的状态;

卖方主体没有房屋所有权,只是代管人或承租人或借住人,对房屋无处分权;

没有取得合法授权,房屋产权所有人不知情,或超越代理权代理他人出卖房屋的,都属于无代理权,也叫无权代理;

卖方代理人与他方私下串通,背离了被代理人的意志,所进行的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权得的行为,那么这种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三,欺诈、胁迫行为下签订的合同

在买卖中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或是显失公平的买卖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善意方享有撤销权,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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