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过程中,可能存在因某些原因出租人或承租人不能到现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这时租赁双方就会考虑找人代签租赁合同,那么租赁合同能代签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房屋租赁合同能代签吗?房屋租赁合同要本人吗?
合同都是能够代签的,房屋租赁合同也不例外。因为特殊原因,出租人或承租人不能到场签合同而委托他人代签时,为了避免纠纷,一定要求受托人提供产权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需要注明委托的事项,以及授权委托的权限、期限。无论是委托人或者是受托人都应该是完全行为能力人。
如果对方不能提供授权委托书,可以暂缓签约;或者签约后在合同中约定:在对方提供上述文件之前或者房屋所有权人补签之前,合同不生效,且不支付任何价款。
二、租赁合同能代签的身份确认
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如何让对方知晓自己的代理身份呢?《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虽然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名,但代理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活动,要让对方知道自己实施的是代理行为。如果员工代表企业以代理人的身份去签订合同,应当出示公司的委托书,或者在合同上加盖公司公章。
三、租赁合同能代签的追认效力
别人代签的租赁合同没有授权委托书时,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经追认,合同方有效。法律规定,未经授权委托进行的事项须经当事人追认才能生效。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在被追认以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