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深的房子可以买,临深的车可不能买。因为“限外令”很“凶猛”啊!
4月15日起,我市机动车“限外令”扩展到原特区外,也就是在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继续保持现有的限行政策的基础上,原特区外部分区域、路段也开始实施外地车限行政策。交警部门设置了1个月的政策缓冲期,5月16日起将对冲禁令的外地车进行处罚,限行时间与处罚规则不变。
外地车一年冲禁令4万余宗
2014年12月29日起,我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政策,外地车限行作为配套政策从2015年2月2日开始生效开罚。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也就是早上7时-9时,晚上17时30分-19时30分,共4个小时,在我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禁止上路行驶。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有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粤港、粤澳两地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等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载客汽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进出深圳各口岸的车辆,按照指定路线行驶的不予处罚。
一年多来,交警大数据平台对全市路网行驶车辆的监测,按照车辆属地划分,平均每月工作日期间在深圳市政道路(不包括高速公路)出行的粤B牌小汽车为203.94万辆,外地小汽车为73.71万辆,外地小汽车占26.55%;按车辆出行的区域划分,平均每月工作日期间在原特区内市政道路(不包括高速公路)出行的外地小汽车占22.73%,在原特区外区域比例为27.38%。
2015年全年,深圳交警共查处早晚高峰违反“限外令”的外地小汽车46739宗,平均每月查处4249宗。
“本地化使用”的外地车违法率高于粤B车
根据交警大数据平台统计,2015年,平均每辆粤B牌小汽车每月在工作日期间出行8.09天。“参照这一标准,我们将平均每月在深圳市政道路行驶超过8个工作日的外地车定义为‘本地化使用’的外地小汽车。”市交警局情报中心科长邓伟军介绍,“2015年符合‘本地化使用’特征的外地小汽车不断增加,由年初的7.4万辆增至年底的11.06万辆,增幅达48.7%。‘本地化使用’外地小汽车的使用频率是我市小汽车的1.44倍,即1辆‘本地化使用’的外地小汽车对路网的压力相当于1.44辆粤B小汽车。”
与此同时,深圳交警2015年查处粤B小汽车交通违法近200万宗,平均每月本市小汽车违法率为5.64%。而“本地化使用”的外地小汽车违法近95万宗,平均每月违法率为8.73%,明显高于粤B小汽车。
扩大限行区域处罚规则不变
“4月15日起,龙岗区、宝安区、龙华新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开始实施限外政策。”市交警局道管科科长王乐介绍,“限行范围并不是全区,而是各自区的部分区域和路段。”
记者了解到,此次只是扩大限行区域,原有的限行时间、处罚规则等均未改变。“车牌识别系统”等监控设备监测到非深号牌载客汽车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时段有行驶记录的,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罚款300元,记3分。每辆外地车一个工作日在限行时段在多条限行路段被多次记录的,交警部门只做一次违法记录,只处罚一次。对运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难的外地号牌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于24小时内申报,经核实的不予处罚。“曾经在原特区内用完两次免罚机会或是被处罚过的,在原特区外的限行区域、路段依然有两次的免罚机会。”王乐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原特区外的限行政策设置了一个月的缓冲期,也就是到5月15日。从5月16日起,交警部门对在原特区外的外地车冲禁令行为开罚。
转载自: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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