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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江门楼市新政!暂停限购政策!网签满3年可转让!

作者:今日焦点 更新时间:2022-06-01 09:40 来源:乐居买房

摘要:在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新会区会城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行限售政策,购房人须在办理合同网签满3年后方可转让,对上述区域暂停实行限购政策。

 乐居买房讯  从今年4月底以来,大湾区政策密集出台,惠州、佛山、中山、东莞迎来不同程度的楼市新政。

  如商业银行合理确定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公积金可提前提取支付首付款、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及土地出让条件等等。

江门楼市政策优化!

  终于5月最后一天,江门楼市突然憋大招!

  就在刚刚,江门住建局发布关于优化江门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将明确我市实施限售政策,从2022年6月1日起执行。

  一、实行限售政策

  据文件内容显示,在我市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新会区会城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行限售政策,购房人须在办理合同网签满3年后方可转让,对上述区域暂停实行限购政策。

 二、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

  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

————————

  另外,同日,江门住房公积金也迎来政策利好。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企业阶段性缓缴

  2022年12月31日前,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企业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件、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决议和公示情况等材料。

  已开通网上业务的企业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上传材料提交申请,没有开通网上业务的企业到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银行网点提交材料和申请。2023年1月31日前,缓缴企业应按汇缴流程一次性或分批补缴。

  二、支持缓缴企业职工提取和贷款

  2022年12月31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可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贷款时无需提供其他材料,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贷款时需提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缓缴证明。

  三、支持职工延迟还款

  2022年12月31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和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已逾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申请延迟还款)。

  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身份证件和单位出具的受疫情影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说明向贷款银行申请;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身份证件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缓缴证明或单位出具的受疫情影响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说明向贷款银行申请。

  2023年1月5日前, 职工应一次性偿还延迟还款期间应该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职工在延迟还款期间申请归还部分贷款本息、恢复正常还款的,持身份证件向贷款银行申请。

  四、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额度

  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当月应缴存额低于1000元,每月可提取额度上限由500元提高至600元;当月应缴存额高于1000元,每月可提取额度上限由当月应缴存额的50%提高至60%。职工可通过“江门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或承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业务银行网点申请。(了解更多公积金贴息政策)

  附:《关于优化江门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政策原文

江门楼市政策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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