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旧改新政,正式印发!
昨天(1月16日),据东莞市自然资源交易网信息,发布“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聚焦先进制造打造高品质空间全面加快“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件将作为东莞市新一轮“三旧”改造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指导全市“三旧”改造工作推进。
部分重点内容如下:
1、改革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模式,创新设立“公开招引实施主体”模式。
深化公平公开的改造体系,以改造单元为基本单位,鼓励采用政府主导的改造和供地模式,政府主导完成土地整理后,将单元内土地收储入库,经营性用地公开招拍挂出让。
政府在公开交易方案中明确改造开发条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价方式招引实施主体(拟土地受让方),实施主体限期内通过收购归宗、作价入股或者权益转移等方式完成土地整理后,办理土地出让和产权登记。
2、前期工作阶段,镇街(园区)政府作为前期工作的责任主体,不再统一招引前期服务商。
简化“三旧”改造流程为前期工作、确认主体、实施方案、开发监管四个阶段。原则上改造意愿须取得单元拆除范围内权益土地面积和人数占比均达80%以上的权益人书面同意。
3、强化大城区首位度,由市级统筹,顶格全力推进更新改造,打造城市会客厅。
4、在城市核心区、重点交通廊道、近期建设 TOD 区域等重点空间谋划推动一批示范性好、实施性强的项目,强化市级统筹,纳入市级“头雁计划”,从更高维度更大力度推进高质量片区改造。
5、大力推进连片“工改工”。
各镇街(园区)要谋划若干 500 亩以上的政府统筹连片“工改工”片区,政府全面主导实施前期工作,鼓励镇街(园区)成立控股平台公司,支持有产业资源与运营实力的优质市场主体,参与连片“工改工”整备开发。
6、建立“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片区统筹规划-单元规划的规划管控体系,打造连片集中的“大中小圈”改造格局。
明确各镇街(园区)5 年内改造目标、规模、时序,并划定 5-10 平方公里的重点改造区域即“大圈”,作为“三旧”改造主战场,改变过去分散式的改造格局。基于“大圈”识别“中圈”即重点改造片区,“小圈”即改造单元(项目)。
全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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