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查看全部成交信息
请使用微信扫码
乐有家 > 房产百科 > 买房 > 买房准备 > 购房政策 > 正文

【深圳】经济适用住房回购政策

作者:乐有家百科 更新时间:2017-07-24 13:34 来源:乐有家

摘要: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保障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保障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那么经济适用住房回购政策又是怎么样的呢?经济适用住房回购的流程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一一解答。

 

经济适用住房回购政策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即《办法》中的增值收益),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增值收益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产权如何办理

经济适用住房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证》(绿本)登记的权利人,且经其他权利人一致书面同意;

(二)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

(三)为了购买该套经济适用住房而按揭贷款并设定抵押的,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

(四)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不得受理其取得住房完全产权或者上市交易申请的情形;

(五)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

(二)受理审核。受理部门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经济适用住房增值收益缴纳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载明该套住房的应缴增值收益金额、收款银行账户和缴款期限等信息;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准予批复。申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应缴增值收益后,向市主管部门提交通知书和缴纳凭证。市主管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准予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的批复。

申请人未在缴款期限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应缴增值收益并提交缴纳凭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四)变更登记。申请人持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向市房地产权登记机构申请将该套住房变更登记为普通商品住房,权利人不变。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办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自行确定该套住房买受人及交易价格后,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如实申报已确定的买受人及交易价格。

(二)受理审核。受理部门行审核,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受理部门出具是否按照申请人申报的交易价格优先回购该套住房的书面意见,予以优先回购的按照第(三)项规定办理,不予优先回购的按照第(四)项规定办理。经审核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予以优先回购。受理部门决定优先回购该套住房的,通知申请人签订回购合同,按照申请人申报的交易价格扣除其应缴增值收益后向申请人支付回购款,收回该套住房产权,并将其重新纳入保障性住房房源。

申请人未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与受理部门签订回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四)不予优先回购。受理部门决定不予优先回购该套住房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受理部门出具通知书,载明该套住房的应缴增值收益金额、收款银行账户和缴款期限等信息。

2.申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应缴增值收益后,向市主管部门提交通知书和缴纳凭证。市主管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准予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并上市交易的批复。

申请人未在缴款期限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应缴增值收益并提交缴纳凭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

3.申请人和买受人持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向市房地产权登记机构同时申请办理变更和转移登记,将该套住房性质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并登记至买受人名下。

 

经济适用住房增值收益怎么算?

应缴增值收益=(该套住房市场价格-该套住房原购买价格)×50%-税费

 

以上就是经济适用住房回购政策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回购的流程,更多详情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查询。


+1 点赞

上一篇:深圳购房社保证明怎么开

下一篇:保障性住房买卖过户政策

卖房 我要卖房或出租 APP 扫码下载APP
小程序 扫码进入小程序
淘房 淘房超人 关注 我关注的房源
对比

暂无可对比的房源

去找房 >
房源对比 最多一次对比四套房源 清空
免打扰 开通免电话打扰 工具 税/贷计算器 进度 查询交易进度 真伪 查询房源真伪 大学生租房免佣金 名企 合作 反腐 倡廉
提意见 意见反馈 顶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