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查看全部成交信息
请使用微信扫码
乐有家 > 房产资讯 > 新闻聚焦 > 正文

深圳物管条例征求意见 共有物业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作者:乐有家研究中心 更新时间:2017-11-27 09:28 来源:深圳新闻网

摘要:有物业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必须存入共有资金账户,由业主或业主大会根据物业服务的内容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上述内容都来自《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1 点赞

上一篇:大亚湾借商业发展提升品质 惠州首家万达广场开门迎客

下一篇:深圳地铁16号线进入勘测阶段 拟今年12月开工

卖房 我要卖房或出租 APP 扫码下载APP
小程序 扫码进入小程序
淘房 淘房超人 关注 我关注的房源
对比

暂无可对比的房源

去找房 >
房源对比 最多一次对比四套房源 清空
免打扰 开通免电话打扰 工具 税/贷计算器 进度 查询交易进度 真伪 查询房源真伪 大学生租房免佣金 名企 合作 反腐 倡廉
提意见 意见反馈 顶部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