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新规:项目总住宅面积超3万平 需配建至少5%公建设施
规定2015年9月1日后出让的居住用地,配套公建设施的用地面积不作要求,配套公建设施依据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进行配建。
2018-12-08 10:07
规定2015年9月1日后出让的居住用地,配套公建设施的用地面积不作要求,配套公建设施依据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等要求进行配建。
2018-12-08 10:07
日前,《中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在修订征求意见,只有90%以上的被征收人同意的,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
2018-09-21 09:36
从今年9月10日起,《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9月10日试行,有效期为3年。未来电梯房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按照70元/平方米标准交存。
2018-08-28 08:51